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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追债公司谈债务人长期不还债该如何做?

2023/8/19 9:10:44      点击:
(一)注意追收

有句俗语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依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而,凡借出的金钱现已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偿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追款,提示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假贷双方权力受损害的,被损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务就失去了法律维护。

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能够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然后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能够从中断之日起从头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能够继续拥有胜诉权,然后有利于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可知,要是债务人无力还账的话,则能够经过债务人赞同或法院裁决,分期偿还。当如果是属于拒不清偿债务的话,则能够由法院强制执行。